- 索 引 号: FZ00121-2600-2018-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17-12-28
- 标 题: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成立福州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农〔2017〕468号
- 发布日期:2018-01-03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贯彻《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7]1917号)文件精神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成立福州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7]1917号)文件精神,指导、协调、推进我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和属地责任落实情况,促进逐级建立、完善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责机制。
二、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经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会议可邀请其它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三、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 严可仕副市长
副组长:张则铭 市政府副秘书长
翁芳明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黄大文 市农业局副局长
聂晓梅 市国土局副局长
林 新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陈 颖 市粮食局副局长
官升玲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林冬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巫贤成 市水利局调研员
林家密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俞 敏 市金融办副主任
林 华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业局,承担日常工作。黄大文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聂晓梅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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